招聘24人17个岗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服务公安中心工作需要和研究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民警察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启动第三研究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17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24人,均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具体职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部第三研究所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和重点科研院所,以及国有企业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在编在岗人员,岗位需为专业技术序列,且应当在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不含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及其他特殊用工形式)。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以及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般为岗位最低学历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对应专业之一即可,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4.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在职人员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