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9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30 09:00-2025/12/31 17:00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服务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及人数:榆林中心城区各服务厅业务办理辅助人员7人、榆林市各县市区管理部业务办理辅助人员12人。
2.工作地点: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人岗适配,择优录用。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榆林市户籍(落户时间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正式聘用后,必须服从分配,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