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1个岗位
因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医学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2人(具体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执业医师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具有相应医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应临床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