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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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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7 08:30-2026/10/28 18:00

为全面加强稳就业举措,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商洛市就业援助办法》《镇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文件收发员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

工作内容:配合单位人员完成日常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文凭、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不限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须为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单位管理与工作安排;

4.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期限及待遇

1.岗位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人社局批复时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薪酬待遇:月工资面议,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

4.联系人:徐兴博,联系电话:0914-5339379。

5.监督电话:0914-5338927

(二)资格审查

由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三)面试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及岗位适应性。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安县交通运输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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