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25个岗位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拥有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25个学院(系、中心),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博士生导师505人、硕士生导师1614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万余人,来华留学生2300余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为加速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构建高水平师资队伍,现面向全球广纳贤才,诚邀海内外学术造诣深厚、怀揣教育梦想的青年才俊与资深专家学者加盟专任教师岗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等。
(二)岗位和资格条件
1.年龄:截至2026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93年7月1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8年7月15日后出生)。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体育部、艺术教育中心的部分岗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且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应届毕业(出站)时间:博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定向出站博士后应未办理出站调动手续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出站。体育部、艺术教育中心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说明:国内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尚未取得的,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毕业时间为准。
4.满足应聘学院招聘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说明:应聘人员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自行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chd.edu.cn),申报岗位(职位)、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进入“长安大学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登录招聘网审核应聘人员简历,通知相关人员补充提交材料。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初审后推荐报送情况,确定同意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试讲、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心理测评等。
(四)学校审批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议,择优遴选,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体检、签约
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拟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入职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将人事档案转寄我校,同时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非定向出站博士后持博士后出站介绍信等材料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聘用方式
专任教师实行“准聘-长聘”管理,进校后聘用至准聘岗位,待满足长聘条件后转入长聘岗位,准聘期限一般为6年,按照每3年一个聘期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或可依托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单位,来校按“准聘(师资博士后)”聘用并办理进站,受聘人员按专任教师与博士后双重身份管理,与非设站单位“准聘”人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任务均一致。
五、注意事项
1.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在线上招聘系统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应聘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职位)。
6.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在应聘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联系人:人事处-贺老师、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185
联系邮箱:rsczp@chd.edu.cn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招聘学科专业方向等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