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3个岗位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现开办6个广播频率、5个电视频道,形成以广播、电视以及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蓝睛”、“爱青岛”等移动客户端组成的“多平台、广覆盖”的全媒体传播矩阵,是以视听互动为核心,融网络与广播电视为一体的跨地域、多终端的新型主流媒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5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或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年龄至48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2025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对工作经历年限的要求,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开始之日。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qtv.com.cn)、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qingdao.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