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山东黄河医院是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所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职能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主要承担黄河防汛抢险医疗救护任务,负责山东黄河河务局职工及辖区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卫生防疫等工作。设济南市120急救分站,是山东省省直医保定点机构、济南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省级文明单位,放射科为济南市临床重点学科。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医院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非在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黄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热爱黄河保护治理事业,爱岗敬业,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九)报到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