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加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一批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以后出生),需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相关荣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含先进个人)、名师(含学科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2)市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高中教育教学从教经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提供确有困难的,可于体检考察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