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受东营市金湖学校委托,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校医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2.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优先)或护士资格证;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后出生);
4.具备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身体状况不适合报考岗位工作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
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12月19日上午9: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微信扫码即可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资格审查方式,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初选,初选以简历筛选方式进行,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同时纳入我公司人才储备库。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标准由招聘单位自主确定。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通畅,及时查看短信通知,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面试时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