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3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适应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德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报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岗位对住培有要求的,应聘人员住培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相一致。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