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9人33个岗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张家港市“教育名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面向2026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9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在2025年12月22日前取得。
(六)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