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8个岗位
为做好驻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关于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政联〔2023〕1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实施办法(试行)》(政联〔2020〕1号)等规定,经研究,发布2025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聊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驻聊部队现役军人、现役转改文职人员的未就业家属。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根据2025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本次定向招聘使用2024年、2025年两个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共招聘8人。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2025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鉴于本次统筹实施2024年、2025年两年度定向招聘,故年龄放宽1岁,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未就业且无收入,符合事业单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3.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凡受党内、行政处分未满2年的军人,其家属不得报名;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