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全面推进党政机关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市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依据中央、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遴选中共安丘市委、安丘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遴选外聘法律顾问5名。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执业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影响较大案件的经验;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执业律师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执业律师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安丘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每月能够定期到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岗位值班。
三、遴选程序
(一)公告。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不含周六、周日),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自愿填写《中共安丘市委、安丘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遴选。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特长、现实表现等情况后,确定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对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审核后,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批准。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六)聘任。签订服务合同并颁发聘书。
四、聘任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