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6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5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核地质、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城市地质、新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承担全省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研究;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开展地质科普公益服务。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保障及地质环境事业规划、计划;参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制定工作。开展相关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我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等9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1名,其中中级博士岗位人员8名、副高级岗位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及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