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5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东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东明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适用岗位的身体条件。
2.报考高校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②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③“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2026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2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2026年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岗位表中注明“接受留学生报名”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所学专业课程需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符合所需其他条件。
4.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东明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从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均不得报考。其他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