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1人18个岗位
根据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滨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全市公安机关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41名,其中,滨州市公安局60名,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20名,无棣县公安局40名,博兴县公安局13名,滨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8名。具体职位、招录计划、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年龄、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