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及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工作要求,为更好激励“三支一扶”成长成才,我区2026年度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面向我区2017年前招募仍在镇(街)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范围
台儿庄区2017年前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仍在镇(街)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公开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考察招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机关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期满影响使用的;影响考核考察招聘的其他情况。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
由“三支一扶”人员所在镇(街)党(工)委负责资格初审,并统一组织本镇(街)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区人社局现场报名。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审查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证书、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表、持续在镇(街)工作证明(如工资台帐、劳动合同、考勤表等)、所在镇(街)纪检、信访、公安部门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考察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