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1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度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月15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2026年7月);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