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6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1《2026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专项招聘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须安置地为胶州市,并且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经胶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可报考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须为在胶州市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对应岗位要求),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