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0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6年度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9〕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应聘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