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2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6年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兰山区生源或在兰山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及外省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兰山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6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专项招聘岗位的,不享受专项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