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3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昌邑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
岗位其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需在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阶段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