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4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面向5年以上镇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6年9月。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