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3人4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惠民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2026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6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