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2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6名、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6日至2008年3月3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2月26日至2008年3月3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