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个岗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选聘法律顾问15名。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规则,自觉遵守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制度并服从管理;
(四)报名人员是法学专家的,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报名人员是执业律师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在行政法、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涉外法务、合同事务、公司事务、金融事务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服务经验。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3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如实、准确填写《邹平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1)、《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报邹平市司法局(PDF版发邹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电子邮箱:zpfyys@126.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纸质版,通过EMS邮寄至邹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邮政编码:256200,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邹平市司法局1716室)。
(二)审核。3月27日前,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分。4月3日前,对报名人员工作业绩、实务案例等进行评价打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在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约。公示期满后,将拟定人选名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与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期两年。
四、其他事宜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按照《邹平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执行;
(二)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更新退出机制。党政法律顾问原则上定期组织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聘期内新申报人员通过评审的,增补选聘为党政法律顾问;对聘期内复核不符合要求的,聘任到期后不再继续选聘。
联系电话:0543-4265188
附件:附件1.邹平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
中共邹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