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为优化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乐陵市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任职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明细证明等佐证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6年1月。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于2026年1月5日之前取得。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料外,应于2026年1月5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要求乐陵市户籍岗位的,须于2026年1月5日前落户并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报考人员具有乐陵市户籍;2、报考人员的配偶或父母(包括岳父母或公婆)中至少1人具有乐陵市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