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全区共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0个。
二、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同等条件下,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个人须承担部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具体参照各街道(镇)发布的招聘公告。
2.报名地点:由各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咨询电话附后。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六、岗位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镇)督促退出: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镇)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各街道(镇)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各街道(镇)可以依据往年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具体工作。
3.落实备案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民主评议和信息公开无异议后,由街道(镇)研究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各镇街咨询电话:
新市镇社会保障窗口:0531-84318365
济阳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4231099
垛石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4381285
曲堤街道社会保障窗口:0531-84481399
附件:
济南市济阳区各街道(镇)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026年)
各街道(镇) |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单位:个) |
新市镇 |
2 |
济阳街道 |
4 |
垛石街道 |
2 |
曲堤街道 |
2 |
合计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