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11个岗位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岗位主要职责
调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矛盾纠纷登记、统计和档案文书管理;编写调解案例;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本县户籍或常住人口,年龄在20至69周岁之间(出生年月2006年1月1日---1957年1月1日之间);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电脑办公能力和文字功底;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六)专职调解员实行坐班制,需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
(七)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二)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五)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情形;
(六)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16人,其中总商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人,物业纠纷人民调委会专职调解员1人,湖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1人,王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1人,新马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人,石湖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人,谷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人,任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1人,仲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2人,连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1人,杨庙镇人民调解员会专职调解员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