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求,宿州市埇桥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15名)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符合招录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一)取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标准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省消防救援总队比赛经历且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正义感;
(三)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并经体检、体能测试和岗前培训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标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并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的疤痕、无癫痫、身体外观正常,身高在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含)以上、无斜视、无色盲、色弱,视觉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被国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期,培训期间发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灭火员综合工资5400元/月(综合工资含基础工资+六险一金);担任小型站站长职务(岗位津贴1600元/月)、副站长职务(岗位津贴1200元/月)、班长职务(岗位津贴1000元/月)、副班长职务(岗位津贴6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工资每年按等级工龄定期增资,综合素质过硬者可任命特殊岗位并领取岗位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