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切实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道德品行端正、带富本领突出、协调能力出色的村级后备力量队伍,促进村级干部队伍实现动态化梯次储备与高效有序更替,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二、选聘计划
全镇计划选聘4人,详见表格。
| 岗位代码 |
选聘人数 |
政治面貌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 001 |
4 |
中共党员(2024年5月及以前入党) |
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杨庙镇杨庙居、孙浅村、赵湖村、张庄村各1名,录用后报考者岗位分配由镇党委统筹 |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为家乡发展服务,自愿到村工作的;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适应跨村任职,服从本镇岗位调剂;
(三)户籍:具有杨庙镇户籍,婚嫁入本镇,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镇户籍人口;
(四)善于管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带动发展能力强,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甚至消极抵抗,对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依法依规作出决议决定或正常工作开展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赌博、酗酒、涉黑涉恶、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因个人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内纪律处分的。
4.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本人(包括家属)在重点工作、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信访维稳等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