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3人35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面向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16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岗位A(48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中小学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选调岗位B(94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中小学校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2)
选调岗位C(10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3)
选调岗位D(11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幼教学校(幼儿园)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幼儿园)。(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4)
符合选调岗位B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A;符合选调岗位D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C,但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报考选调岗位A、C的: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援疆、援藏的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转岗培训证书或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以来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连续任教证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