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3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6年度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合肥市肥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2名,管理岗位2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6年1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肥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idong.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即视为具有两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请报考者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备注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