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10个岗位
为满足合肥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现代化管委会人才队伍体系,经核准,现就2026年上半年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6年上半年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官网(gxq.hefei.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