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3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合肥市庐江县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合肥市庐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合肥市庐江县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月29日起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庐江县人民政府网(www.lj.gov.cn)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经历或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