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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静乐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忻州市静乐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7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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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31 09:00-2026/9/2 17:00

根据工作需要,鑫富源人力资源集团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7名及储备人员2名(项目编号:XFYZP-2026XZ067),派往静乐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文身;

3.热爱司法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18-35周岁(1990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6.限忻州市户籍(含忻州市所辖14个县市区;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忻州市户籍的,因上学原因迁出且尚未迁回的,均视为忻州市户籍);其中,具有静乐县户籍者优先;

7.有法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8.目前在职的报考人员,需由现工作单位开具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9.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忻府区七一北路精华写字楼506室

4.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留存):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关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招聘报名表》(附件1,需提前下载填写,一式两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入职时提供,报名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附件2)。

(7)以上资料需同步提供电子版,报名时现场填写。

5.注意事项: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的,不予受理。

以上流程如有变化,以鑫富源人力资源集团公司通知为准。

(二)考试及录用

1.综合测评

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综合测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公司官网等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

公司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政审

工作人员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核是否存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二)点所述的不得报考之情形。存在上述情形者均认定为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4.储备库建立

除拟录用人员外,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2名储备人员,储备库有效期自人员名单公示后6个月。如有空岗名额,从储备人员中按照名次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用工形式

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鑫富源人力资源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六、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用工单位标准执行;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工作地点

静乐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事项

1.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后续工作流程都在鑫富源力资源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动态。

2.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补充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5.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6.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考务组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咨询电话:0351-2919111(转分机号3)。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后续工作安排都在鑫富源人力资源官网发布,报考人员须关注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官网sxxfy.com、微信公众号:sxxinfuyuan),并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网站、媒体、机构、个人发布信息或组建交流群、论坛;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均以官方网站推送消息为准。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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