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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21人1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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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8 08:30-2026/11/5 17:30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47年,是山西医科大学附属运城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是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脑卒中筛查示范基地、全国综合医院中医示范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6个: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妇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科、神经外科;省级重点专科14个:心血管内科、妇科、神经外科、肿瘤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专业、重症医学科、骨科、消化内科、老年科、康复科、儿科、泌尿外科、麻醉科;省级医学重点学科1个:妇产科。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深入贯彻人才兴院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专岗专用,一经录用,不得调岗”的原则进行组织。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1名。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以《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10.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运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ycch.cn)下载填写《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备注清楚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11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湖区河东东街3690号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二部一楼四号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运城市中心医院负责,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具体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填好后打印并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完成规培的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证件。

5.本人简历。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电子版(JPG、PNG格式,并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报名现场)。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2.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市场竞争的岗位,报核准实施方案的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基础医学、专业知识、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等诸多方面。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实施。

体检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报道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执行。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运城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中共运城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59-6396325

监督电话:0359-6396137

邮箱:ycchgkzp@163.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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