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24个岗位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公开考核招聘2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附件中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求可将相近相似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其中202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规培证、职称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职称证等证书。
二、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1月27日中午12:00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并提供其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应聘人员是委培、定向毕业生的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