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0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聚优秀人才到南部县创新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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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完全符合《南部县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两栏表述分别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本公告“专业要求”栏设置的“XX专业”,在本科学历层次是指具体专业名称,在研究生学历层次是指二级学科。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编制在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