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3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等规定,四川省第十二地质大队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第十二地质大队 |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8号 |
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提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核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生态地质、遥感地质、地理信息、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及环境样品检验检测等地质技术支撑与服务,参与地质类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完成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第十二地质大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本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完全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2.其他条件。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应聘人员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