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共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德阳中院
一
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招聘单位: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岗位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招聘名额: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二
岗位具体需求
身高:男性175cm及以上;女性165cm及以上。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优先)。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4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获得证书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在校大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00至2025年12月5日18:00。
报名
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将
①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学历、学位<有学位需提供>)
⑤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交至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79号)。
报名地点:政治部办公室(7楼705)。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