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8个岗位
根据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我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盐亭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6.招聘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