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9个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儿科高层次人才、护理高层次人才及临床护理人员,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
2.具有胜任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所属科室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任职要求 |
1 |
儿童保健科 |
高层次人才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研究生:儿科学 |
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岗位对应专业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3.具有儿童保健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三级医疗机构5年(含)以上对应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
2 |
儿内科 |
高层次人才 |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研究生:儿科学 |
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岗位对应专业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3.具有儿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三级医疗机构3年(含)以上对应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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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生儿科 |
高层次人才 |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研究生:儿科学 |
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岗位对应专业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