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7个岗位
0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到相关岗位的。

03报名
(一)报名时间:第二批次招聘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周一)。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电话咨询。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请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表扫描件(详见附件,不接受其它模板的简历);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等;
5.进修学习培训证明、获奖证明扫描件等。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请提供社保流水。
(四)资料提交:应聘者须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整体压缩包(压缩包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提交至电子邮箱:363976629@qq.com。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
(一)报名结束后,中心将根据岗位条件、工作经历、相关资质(职称、学历)等进行综合择优筛选,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放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二)应聘者须按时到面试通知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质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一)面试工作结束后依据岗位及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复检以及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须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且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