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9个岗位
因发展需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拟面向全国通过公开考核方式占编聘用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相应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表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9日。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