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井研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看护辅警(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职责
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看护辅警17名,男性,主要负责协助井研县公安局开展巡逻防控、安保维稳及其他勤务活动;留置看护辅警负责协助开展专项看护任务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能适应留置看护、值班、加班等勤务要求,服从单位安排的任务,服从单位岗位调整安排。
(二)年龄条件。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学历条件。
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或中专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时间前取得。
(四)其他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监察留置看护辅警人员。
1.本人及家庭成员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