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4人1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泸州融兆公司”,下同)受泸州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下同),安排到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24名。
一类职位[特(巡)警支队]19名,二类职位(交管支队)27名,三类职位(情指中心)1名,四类职位(森林公安分局)2名,五类职位(科信支队)2名,六类职位(刑侦支队)1名,七类职位(法制支队)9名,八类职位(留置管理支队)63名。若各类职位及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但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类、二类、八类职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若新入职辅警最高学历为高中,需在入职后两个合同期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