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名。
二、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条件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栏目要求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