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4人2个岗位
根据《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南江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南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4名辅警,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生于1995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期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4.巴中市户籍人口或巴中市内实际居住人员(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5.具备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无人机操作、排爆、狙击等特殊技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3.本人或家庭成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4.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5.本人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6.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养的;7.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本人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10.本人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