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
单位
绵竹市人民法院
2
岗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配置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3
性质
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4
名额
计划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3名,其中:法官助理12名,辅警1名,详细信息见附件《绵竹市人民法院2025年第二批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绵竹市人民法院2025年第二批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2月30日至2007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
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注意:报考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不得在绵竹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得在绵竹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绵竹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等工作的,不得报考。
三
招聘程序
1
报名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